舞群观念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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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3 01:51:12
民间舞蹈文化的深层结构,是指民舞的载体——舞群的思想观念,即其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婚姻观念、生死观念、审美取向等。舞群的思想观念受到社会主体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制约,舞群的年龄、职业、接受教育的程度等对其思想观念也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一切文化观念的核心是价值观念。原生形态的祭祀舞蹈的核心是万物有灵观念,其中以祖先崇拜尤甚,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从原始社会解体到奴隶制或早期封建社会, 祖先崇拜是压倒一切崇拜的宗教活动”〔4〕人们以为只有隆重的祭祀,才能获得祖灵的庇护,避免灾难,因为祖灵是直接掌握人们命运的。祖先崇拜的意识根深蒂固,在少数民族的生活中通过传统的祭祀年节和民间舞蹈,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土家族《跳摆手》祭“八部大王”,瑶族、畲族《跳盘王》祭始祖盘王,苗族“吃牯脏”跳《木鼓舞》、《芦笙舞》祭祖神等,均系祭祖仪式和舞蹈。许多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文字,他们把民间舞蹈视作民族历史的教科书,通过民间舞向族民传授民族历史知识,使子孙后代永不忘本。如今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了,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物质成果。但是,人们仍然希望得到祖先神灵的庇护,使自己的生活幸福、事业发达,家族兴旺,寻根念祖、祈求祖神保佑的思想并未消除,通过参加祭祖民俗活动,同胞共跳摆手舞、芦笙舞,与祖神进行勾通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寄托的观念依然在一部分人心中延续。当然,中国民众也在努力使民间信仰适应新生活方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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